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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月单位GDP能耗下降3.4% 煤炭使用减少

发布时间:2013-08-13 10:17:36 来源:中电新闻网 查看次数: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下降3.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继续减少。未来将新增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700万千瓦、脱硝装机容量1.5亿千瓦;并采取“压煤上气”(减少煤炭使用,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等办法解决雾霾问题。

  国家发改委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把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

  国家发改委强调,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联防联控,加大污染治理、完善法规标准、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动员全民参与等措施,切实治理大气污染。解决雾霾,关键是要“压煤、上气、控车、监管”,“压煤”即减少煤炭使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上气”即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控车”

  即限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提升燃油品质;“监管”即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查处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我国将继续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和节能能力建设等节能重点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00万吨标准煤。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脱硝等减排重点工程,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0万吨,形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削减能力60万吨、6万吨;新增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700万千瓦、脱硝装机容量1.5亿千瓦,对77条水泥生产线安装烟气脱硝设施,形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削减能力24万吨、160万吨。

  国家发改委称还将加强宏观指导、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督促检查、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市场机制建设、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同时,还将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要达到15%以上,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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