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镁业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logo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rss订阅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煤炭

四川 存在15种情况之一 煤矿不得复产复工

发布时间:2012-11-14 11:19:45 来源:华西都市报 查看次数:

从四川省安监局获悉,省安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突出的位置抓好,凡是存在15种情况中任意一种的煤矿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15种情况包括不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矿井;凡存在采、掘工作面承包管理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生产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未达标的生产矿井;应进行瓦斯抽采而未抽采或抽采不达标矿井;未进行矿图实测、矿图与井下不符的;未执行交换图制度的;生产矿井未达到至少应配备2名全日制中专以上、煤矿相关主体专业(采矿、通风安全、机电等)的技术人员,资源整合和技改矿井未达到至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要求的矿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等。

 

分享到: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共 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IMF警告美国债务将冲击全球金融市场

IMF警告美国债务将冲击全

IMF在其有关美国经济政策的年度报告中指出,“不利的财政结局
最新信息
关于我们  |  诚征英才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陕镁集团_陕西省镁金属电子商务中心版权所有
陕ICP备16014093号-1

Copyright @ 2011-2016 Shaanxi e-Commerce Center of Magnesiu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