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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府兰炭产业升级摸着石头过河

发布时间:2011-10-12 10:03:1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查看次数:

  关停标准各县不一被关企业叫苦不迭

  如果你夜间驱车沿着陕西301省道途经陕西神木和府谷县境内的时候,就可以看到道路两边在夜空中燃烧的火焰,此时,当地的人会告诉你,这就是在神府独有的一种“景观”———机制兰炭厂冶炼时的火焰。但是,这样的一种“景观”在今年的12月23日之后可能在国道两旁就很难看到了,因为随着神府两县关闭兰炭企业的各项措施出台,集中生产、集中排放、集中治污成为了这里兰炭企业今后发展的方向。

  然而记者了解,由于关闭兰炭企业的标准在各县之间、甚至在同一县内也存在差异,由此也引起很多被先期关闭企业的不满。

  各县相继出台关闭政策

  据了解,陕西省现有半焦(兰炭)企业230家,建成规模1000多万吨/年,回收焦油约80万吨/年。主要集中在榆林市的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单条生产线年产半焦一般为3-5万吨,主要装备为直立式炭化炉,缺少环保设施和煤气回收装置。能源、资源浪费大,同时严重污染环境,是国家重点整治的行业。

  记者从2007年9月陕西省榆林市召开的神木、府谷、榆阳、横山四县“关于兰炭产业结构调整的会议纪要”上了解到,会议确定了“两个基本,两个全面”的要求:2007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125户关闭,年底前全面完成今年关闭任务;2008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剩余146户的关闭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的关闭任务。此外,这次会议还确定了“关小上大”的要求,并决定成立“兰炭企业整合和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对兰炭生产园区规划、项目审批进行全程管理。

  记者在陕西神木和府谷两县采访时了解到,随着榆林市对今年关闭兰炭企业数量的确定,这两个县也相继出台了“2007年兰炭企业关闭拆除工作的意见”,其中神木按照神政发【2007】27号文件确定了2007年关闭的兰炭企业名单,出台了关闭激励政策:2007年关闭的相同生产规模的企业,两户结对合并,彻底关闭拆除一户,另一户可生产至2008年5月1日前关闭,不同生产规模的企业结对合并后,拆除规模不得少于合并后关闭规模的50%,剩余的兰炭企业可生产到2008年5月1日前关闭。也就是说,神木出台的关闭政策基本上是按照关闭这些企业一半的产能进行,而且采取的是平均化的标准,只给那些属于关闭范围内的企业半年的喘息时间。

  与神木毗邻的府谷县的政策与前者有较大的不同,在府谷的关闭意见中没有给被列入关闭兰炭企业任何的喘息机会,而是要求在2007年12月23日前,单台兰炭炉的库存氨水和煤焦油全部处理完毕,两台兰炭炉的要在2007年12月31日前全部拆除完毕。在府谷的拆除意见里,只是对自行按期拆除全部炉体的兰炭企业施行了每拆除一台奖励10万元的政策。

  “我们的拆除工作与神木比起来确实难度更大,要不也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府谷县煤炭局局长王平对记者说。

  关停工作存在不公平

  府谷县这次关闭所采取的“三远离标准”(即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远离主要河流两岸、公路干道两旁、居民聚集区1公里)也受到被关闭企业的质疑。“国家要环保,要节能减排,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我们支持。但是为什么没有合法手续的没关却把我们这些有合法手续的先关了?”陕西府谷县燕峰机制兰炭厂厂长屈明军对本报记者说。

  屈明军去年6月花1200万元购买了现在的兰炭厂,没想到生产刚刚进行了一年多,就得到县政府关停的通知。最让他想不通的是,附近几家没有合法手续的兰炭厂却没有在被关停的名单中。

  主管兰炭厂关闭工作的府谷县煤炭局副局长王永勇对记者说:“此次第一批被关停的57家兰炭厂是按照‘三远离’的标准选定的,只要不符合‘三远离’标准的,都要关停。”记者看到的府谷县人民政府48号文件关于印发府谷县兰炭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有这样的内容:“不符合‘三远离’要求的57户企业必须在2007年9月30日前关闭。”

  记者在实地调查中了解,有些不符合“三远离”标准的企业并没有收到关停通知,其中一家名叫富利源的兰炭厂就建在路边,另外一侧不足200米的地方就是当地的一条主要河流勃牛川大河。最严重的是,距该兰炭厂不足10米的地方就是村庄。这家兰炭厂的炭炉多达6台。王永勇向记者作出的解释是,这家企业由于先前开办的两家电石厂县政府在关停的时候给其造成了很大损失,这次未被列入关停,也是县政府的一种补偿。

  在记者的调查中,除了不符合“三远离”的兰炭厂被留下来继续生产外,还存在一些无照经营、私扩滥建、违法挂靠的企业没有被列入第一批被关停的兰炭企业名单中。

  政府补偿有没有到位?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由于国家环保总局的相关文件中没有对关停企业的具体补偿进行规定,这使得不同地方对不符合目前环保要求但又有合法经营手续的企业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一些企业对此不理解。

  据记者了解,当地政府在关闭现有兰炭厂的同时,为了保证这一当地支柱产业的发展,也相应地给出了出路,如府谷县在其“兰炭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意见”中就确定了在2007-2010年期间,通过优化升级,使全县兰炭企业规模控制在20户左右,总生产规模控制在1100万吨左右的目标。同时,该县还确定8个区域为兰炭工业集中区。

  此外,由于目前兰炭产业没有被国家列入产业发展目录,因此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生产设备也没有统一标准,目前最大单台炉生产能力只有10万吨。据记者了解,在今后设立的兰炭工业集中区内基本上是以现有兰炭企业入股的形式进行,生产能力也是以现有的小兰炭炉累加的方式,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年产60万吨的规模。但这一说法在府谷县煤炭局,记者并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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