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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纽交所上市专题解读报告

发布时间:2014-09-19 09:31:31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查看次数:

    一、上市原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表示,主要有:1、雅虎股票回购;2、公司大股东压力;3、管理层套现压力;4、合伙人股权结构;5、电商同行竞争压力。

 

  二、上市意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主要意义为:1、或将刷新全球IPO纪录;2、加速公司国际化业务进程;3、VIE模式境外上市有不同寻常意义。

 

  三、市值预测: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测算,2015财年(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阿里巴巴净利润预计将达325-350亿元;预计市值将达1850-1950亿美元。

 

  四、股票受追捧原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主要原因表现在:1、盈利能力强;2、市场份额大;3、业务布局广4、业绩持续发展等方面。

 

  五、上市对阿里自身影响:B2B业务,上市后将推动B2B在线交易业务快速发展;B2C业务,1、吸纳美国资本市场资金,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2、盈利能力透明化压力,业务模式将趋于优化。

 

  六、上市对电商行业影响:1、上市公司。巨大融资额度让市场资金吃紧,影响后面企业上市融资、阿里IPO带动A股相关板块投资机会;2、电商企业。电商企业抱团抵御阿里竞争,缓解带来的冲击;3、平台商家。淘宝上中小卖家生存空间受挤压,“出淘”行动或越发频繁;4、网购用户。上市对用户无直接影响,消费风险降低还不一定。5、电商行业。主要表现在:1、对上市成员企业是“大树底下好乘凉”;2、对电商行业而言,平台上卖家日子更难过。

 

  七、上市后面临的主要挑战:

 

  1、团队人才。阿里上市为持股员工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也将面临着员工抛售股票离职现状。任何新员工的加入,都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熟悉过程,这势必对阿里整体业务的发展造成挑战。

 

  2、移动互联网。目前,流量入口,整合并购,移动支付工具,在这三点上,阿里并没有展现出强劲的生存能力。这些企业已经绕道了阿里的后方,在移动端发起强有力的挑战。3、关联交易。马云及阿里巴巴近年来投资并购的企业达上百家,未来阿里与这些关联公司的交易因上市需透明化,这将加大投资者或承受双方非规范性交易风险的可能。

 

  4、物流软肋。阿里目前还是主要依靠和“四通一达”的合作,上市招股书中物流也是阿里提及较少的部分,是其上市软肋。

 

  5、国际竞争对手。阿里在美国市场上直接的对手就是亚马逊和eBay,上市后阿里靠体量与这些对手竞争是行不通的,还需要强劲的业务模式、持续的盈利能力、可观的市场前景等。八、主要法律风险: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假货、商标侵权法律风险、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反垄断法律风险等。

 

《阿里巴巴纽交所上市专题解读报告》全文

 

  一、事件概述

 

  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最新披露的信息显示,阿里巴巴将于美国时间9月19日在纽交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BABA”,由于投资者热捧,阿里巴巴将股票发行指导区间价上调至66-68美元,此前的指导价为60-66美元。预计最高融资额达243亿美元。如不出意外,阿里巴巴将成为美国史上融资额最大的IPO。

 

  阿里此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显示,该公司将发售123076931股美国存托股票。瑞士信贷、德意志银行、高盛、JP摩根、摩根士丹利和花旗银行等6大投行担任阿里巴巴的承销商。

 

  二、相关数据

 

    2.1市场份额

 

  B2B市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B2B电子商务服务商营收份额中,阿里巴巴继续排名首位,市场份额为40.5%。

 

  接下来的排名分别为:上海钢联、环球资源、慧聪网、焦点科技、环球市场、网盛生意宝分别位列二~七位,分别占比8.0%、5.7%、4.0%、2.3%、1.6%、1%,其他36.9%。

 

  B2C市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100EC.CN)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B2C网络零售市场(包括开放平台式与自营销售式,不含品牌电商),天猫排名第一,占57.4%份额;京东名列第二,占据21.1%份额;苏宁易购于第三,占3.6%份额。4-10位排名依次为:4-10位排名依次为:国美在线(3.3%)、唯品会(1.9%)、亚马逊中国(1.5%)、当当网(1.2%)、腾讯电商(0.8%)、聚美优品(0.7%)、1号店(0.6%)。

 

  2.2财报数据

 

  2014年第二季度财报数据(未经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

 

  营收:157.71亿元,同比增长46%。2014年Q1营收120.31亿元,同比增长39%。

 

  国内营收:126.39亿元,同比增长45.8%,国内营收占总营收比为80%。

 

  净利润:73亿元,同比增长60%。2014年Q1净利润55.43亿元,同比增长32%。

 

  成交规模:5010亿元。其中,淘宝网的总交易额较去年同期的2570亿元增长33.2%,至3420亿元(约合550亿美元);天猫商城的总交易额较去年同期的880亿元增长80.7%,至1590亿元(约合260亿美元)。

 

  移动端交易额:1640亿元,同比增长约300%,移动平台交易额的占比达到32.8%;移动端的收入达到24.54亿元,同比增长923%;移动端收入占比达到19.4%。

 

  活跃买家数:截止2014年第二季度末,阿里巴巴集团的总活跃买家数达到了2.79亿,相比上一个季度末,仅3个月活跃买家数就增加了2400万。

 

  三、分析点评

 

  3.1上市原因及意义

 

  3.1.1上市原因

 

  (1)雅虎股票回购

        雅虎股票回购剩余时间不多,上市条件成熟。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阿里选择此时上市,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于雅虎股权的回购。2012年,阿里巴巴集团宣布以63亿美元现金和价值8亿美元的阿里巴巴集团优先股回购了雅虎持有股份的1/2(占阿里股份约20%)。此外,协议规定在未来阿里巴巴集团上市时,有权以首次公开招股价回购雅虎剩余股份的1/2(2.6亿股,占阿里股份约10%),条件是2015年12月前阿里巴巴集团完成IPO。

 

  (2)公司大股东压力

        大股东急于套现,阿里上市股东实现价值。阿里大股东急于上市套现,投资阿里自然需要回报。近年来软银、雅虎发展可见一般。其中,雅虎最大的价值就体现在拥有阿里股份的这一部分。阿里的上市直接关系着雅虎和软银的价值,因此在股东的压力下,阿里也不得不尽快上市。

 

  (3)管理层套现压力

        管理层自我价值实现,急于套现。阿里管理层人员已经奋斗多年,之前不少管理层离开阿里。为了留住人才的需要,稳定人心,阿里需要上市。一旦阿里上市,位于权利金字塔顶端的管理者都将凭借手中股份跃身富豪级别,是对其多年工作的肯定他们在自身价值得到体现后,能够更好的为公司效力,带好团队,为阿里的下一个新台阶而努力。

 

  (4)合伙人股权结构

        合伙人制度美国允许香港、内地都不允许。选择美国上市,主要因素是马云为坚持自己对阿里的控制权而推出了合伙人制度,而该制度在香港等地是拒绝的,中国的上市公司更是不认合伙人制度。同股同权是基本的资本规则,但是合伙制可以不同股同权,而美国股市是认可合伙制度的,所以阿里选择美国上市,创始人的股份占比虽然少,但是可以拥有更高投票权,可以用少量资本控制公司管理权。在“合伙人制度”中,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人选由阿里巴巴内部老人组成的合伙人群体提名,而不是按股份多少分配董事席位。

 

  (5)电商同行竞争压力

        本土竞争日益激烈,腾讯百度京东苏宁等纷纷“施压”。阿里虽在国内占据主导地位,但来自四面八方的挑战从未间断。2014年初以来在美国上市的中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达30多例,创下新高,特别是聚美优品、京东的成功上市,给电商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竞争,同时苏宁等传统企业在电商行业的迅速发展也让阿里不容小视。虽然阿里在零售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竞争对手的抢先也给其造成压力,为进一步提升自己,获取更多资源,阿里需要尽快完成上市。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表示。

 

  3.1.2上市意义

 

  (1)或将刷新全球IPO纪录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若承销商为满足需求而执行超额配售选择权,阿里巴巴可能创下全球最大IPO的新纪录,最高或达到243亿美元。这一数额将超过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上市时筹得的221亿美元,创下全球IPO新纪录。中国工商银行于2006年首次公开发行集资约219亿美元,为此前全球规模最大的IPO。如此巨大的融资体量,不仅在资本市场掀起波澜,更给中概股和中国电商带来巨大影响。

 

  (2)加速公司国际化业务进程

        国际化程度来说,从阿里目前业务上来看,收入来源中国际业务板块的跨境电商、收购的美国电商Vendio、Auctiva公司给企业营收贡献还较小,阿里巴巴集团86%的订单来自中国境内。而截止目前,亚马逊在全球共有13个电子商务网站,物流配送覆盖65个国家,全球活跃用户超过2亿。

 

  而从融资金额、股东背景、股权结构等来看,阿里是一家国际化公司。上市后,阿里也将加速公司业务的国际化进程,成为公司下一步的重点。但竞争对手亚马逊、易贝的国际业务占到一半,而中国电商企业百分之九十来自国内业务。易贝(eBay)、亚马逊(Amazon)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成熟市场优势非常明显,中国电商企业的国际化道路会很艰难,但在一些新兴的市场,中国电商企业是有机会的。

 

  (3)VIE模式境外上市有不同寻常意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红燕、叶永祥认为:通过VIE模式实现境外上市对于互联网等其它轻资产企业而言并不稀奇,也不具有特别的意义。但阿里巴巴通过VIE模式实现境外上市,却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2011年支付宝事件,马云在未经雅虎和软银董事代表的许可情况下单方面终止了VIE协议,让关于VIE模式的讨论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阿里巴巴以VIE模式登录美国资本市场,无疑给其它采用VIE模式的企业注入一剂强心剂,在我国政府部门正式作出限制性规定前,VIE模式肯定将继续被采用下去。

 

  美国资本市场还是认可VIE模式,香港资产市场也是认可VIE模式(但限于经营业务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使用),相反是VIE的所在区域,我国政府部门对于VIE模式却没有明确的态度,也这显然不太合适。我国政府是时候对VIE模式的效力作出明确的定性并通过法律予以规制,以消除境内外资本市场、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疑虑。

 

  基于VIE模式适用现状,以及其对互联网行业发展壮大做出的巨大贡献,王红燕、叶永祥认为按照以下方式予以规制:

 

  (1)从立法上明确VIE模式的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严格禁止使用VIE模式;

        (2)逐步放开外资投资行业限制,减少VIE模式适用前提;

        (3)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适当放松本地上市融资门槛,尽量留住优秀的企业在境外上市;

     (4)完善采用协议控制模式的境外离岸公司后续监管问题。

 

  3.2市值预测

 

  阿里巴巴2013年净利润达28.5亿美元;而2014Q1净利润为55.43亿元,同比增长32%;2014Q2净利润为73亿元,同比增长60%。

 

  2014Q2阿里巴巴移动端交易额超1640亿元,同比增长300%,占整体交易额的32.8%,而京东同期的整体规模为630亿元。未来阿里巴巴在移动端的扩张将更具想象,预计将维持30%以上运营利润。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测算,2015财年(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阿里巴巴净利润预计将达325-350亿元;预计市值将达1850-1950亿美元。

 

  3.3股票受追捧原因

 

  对于阿里巴巴上市股票备受股民的追捧,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主要原因表现在:盈利能力强、市场份额大、业务布局广、业绩持续发展等方面。

 

  3.3.1盈利能力强

 

  8月27日,阿里巴巴再次更新招股书,更新财务状况显示,2014年Q2,阿里巴巴集团总营收157.71亿元,同比增长达46.3%,超过了上一季度的增速38.7%。净利润(去除了一次性收益等)上升至7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46亿上升了60%。

 

  而阿里巴巴盈利能力强主要源自于在赶上市场红利和独特的平台模式容易被做大。不管是阿里巴巴的B类平台(包括:1688国内批发站、阿里巴巴国际站、阿里云),C类平台(包括:淘宝、天猫、聚划算、全球速卖通)等业务的开拓时间都赶上了市场红利。作为平台战略,阿里以收取商家入驻费和交易佣金、出售广告位作为主要盈利模式。该类模式作为平台方来说吸引的商家越多,盈利能力越强。

 

  3.3.2市场份额大

 

  目前,在国内电商市场中,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B2B、B2C、C2C等各项业务在细分领域中都位居榜首。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各领域都筑起了竞争壁垒。B2C网络零售业务,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天猫以57.4%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一,B2B领域,阿里巴巴市场份额为40.5%。在C2C、支付领域也占据遥遥领先的市场地位,而且这一市场格局持续时间较长,短时间内难以被打破。

 

  3.3.3业务布局广

 

  阿里巴巴是国内互联网企业中业务线布局最广的公司之一。目前除电商领域外、阿里还在物流(海尔日日顺)、金融(余额宝、众安保险)、团购(美团、聚划算)、游戏(阿里手机游戏平台)、教育(淘宝同学)、旅游(淘宝旅行)、医疗(中信21世纪)、体育(恒大俱乐部)、数字电视(华数)、云计算(阿里云)、社交(来往)、文化(文化中国)等领域都有布局。广泛的业务布局,庞大的生态系统打造,各业务之间产生的闭环效应给公司未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可预估,可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想象空间。

 

  3.3.4业绩持续增长

 

  从阿里公布的财报可看出,近年来阿里业绩得到持续增长。2014年Q2总营收同比增长达46.3%,超过了上一季度的增速38.7%,净利润同比了增长60%。2014年Q1看营收同比增39%,净利润比同期也增长了32%。强劲的业绩增长能力与增幅,也是受投资者追捧的重要原因。

 

  3.4主要影响

 

  随着阿里巴巴的成功上市,对公司自身业务和电子商务行业都将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对电商行业来说主要存在对国内上市及赴美上市企业影响、对平台上的商家、对用户的影响以及对整个电商生态影响。

 

  3.4.1对阿里自身影响

 

  (1)B2B业务影响

        上市后将推动B2B在线交易业务快速发展。作为发家业务的B2B业务包括国际批发与中国批发,历经多年的高速增长已趋于平缓。由于发展速度远不及天猫及淘宝,占营收份额逐年下降。而虽份额下降但B2B业务也算走出了停滞泥潭,上市后通过之前对一达通的收购,与阿里巴巴外贸、速卖通的协同,都将推动这块业务的发展。上市后也将对B2B业务进行整顿,B2B在线交易的进一步实施、盈利模式的探索将更加紧迫,一旦模式探索成功对行业将带来较大影响。

 

  (2)B2C业务影响

        吸纳美国资本市场资金,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阿里B2C业务在国内具有压倒性优势,占据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一旦启动上市,美资本市场的资金被其迅速吸纳,因此其B2C业务的市场份额也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盈利能力透明化压力,业务模式将趋于优化。阿里上市后,投资者将更加关注其业务的模式优劣、增长潜力及盈利能力。B2C业务经营数据的公开化,对其业务模式本身产生了一定的压力,要持续盈利,稳中有升就必须优化现有的经营模式,从而引起投资者长期的投资热情,为阿里上市后的整体股值贡献更大的份额。

 

  3.4.2对电商行业影响

 

  (1)上市公司

        国外:巨大融资额度让市场资金吃紧,影响后面企业上市融资。很多公司都通过加快上市进程的方法成功抢在了阿里巴巴之前实现了上市,而那些至今还没有上市的公司未来的日子可能并不好过。阿里巴巴巨大的融资额度也会让整个市场资金链吃紧,在短期内,其他电商公司如果没有特别亮丽的表现很难吸引到足够的资本关注,国内还没有上市的电商相关网站受到的冲击最大。

 

  随着阿里巴巴的上市,美股投资者也开始重新评估自己的投资组合。有些美国投资者或许为阿里巴巴上市而抛售其他大牌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中概股股价或许会受到冲击,如当当网、京东、唯品会、聚美优品、麦考林等。那么企业要如何面对这一情况是值得思考的。

 

  国内:阿里IPO带动A股相关板块投资机会。电商领域,由于A股相关公司的市值普遍不大且主要集中在B2B领域,特别是在大宗商品原材料领域,与阿里巴巴并无太大竞争冲突,因而阿里巴巴的上市实质带动的是资本市场对板块的关注和投资热情,而前期发改委也表示在酝酿扶持电商政策,两因素叠加相关公司有望迎来一波机会。除生意宝(002095)外,上海钢联(300226)已经走在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发展的前列,最近再度得到市场认可;相关公司还包括焦点科技(002315)、苏宁云商(002024)。

 

  (2)电商企业

        电商企业抱团抵御阿里竞争缓解带来的冲击。在电商领域,阿里强势的霸主地位实难撼动,这也出现了在各细分市场中电商企业纷纷抱团求发展的现象,这种现象在B2B、B2C、O2O等领域都有出现。

 

  B2C市场:阿里的在网络零售方面的强大地位促使着其他电商企业纷纷抱团合作,与其对抗。京东与腾讯结成“战略盟友”,苏宁收购红孩子、满座网,O2O市场的万达、百度、腾讯合作做电商,他们这些动作可看做对阿里上市前的“逼宫”。阿里上后这样的合作、并购也不断出现,对于中小电商来说这样他们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电商企业通过抱团形成合力,以抵抗阿里对行业带来的强烈影响。上市后,拥有更加充裕资金的阿里巴巴势必会巩固自己在电商领域的霸主地位,电商同行的抱团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对此的冲击,给电商行业带来更加良性的竞争格局。在B2C市场中,主要影响在表现在:

 

  大大压缩垂直电商生存空间,下半年市场份额角逐异常激烈。虽然阿里上市对整个电商行业是绝对利好,但是其全面的品类,庞大的生态体系,将会给专注于细分领域的垂直电商一定打击,大大压缩垂直电商的生存空间。随着阿里上市,以唯品会、聚美为代表的垂直电商将在下半年市场份额角逐中异常激烈。

 

  阿里“假货门”引起法律监管垂直电商生存环境严苛。淘宝代购不仅打乱了市场价格体系,还频频曝出“假货门”,这引起了整个市场的假货危机,对网购商品质量的法律监管力度加强,垂直电商也免不了躺枪,生存环境严苛,频繁的质量问题成为了其市场突围的最大牵绊。

 

  美资本市场“元气大伤”,下半年垂直电商上市热度陷“低谷”。阿里上市抓住了投资者眼球,其强大的“吸金”能力造成了美资本市场“元气大伤”,这对下半年即将上市的垂直电商企业造成资金桎梏,将大大降低垂直电商上市的热度,陷入“低谷”。

 

  面对阿里上市,万达选择与腾讯百度合作做电商,而苏宁也在朝着这自己的O2O之路前进,传统零售企业的电商之路将被阿里巴巴的上市激活,这对电商行业来说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C2C市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前期的时候C2C占了90%,近年来得益于B2C的快速发展,C2C的比例降到60-70%。而淘宝在C2C领域占据统治地位。但随之产生的问题也频频出现:假货问题、中小卖家上演群体性事件。这些都让淘宝C2C生态系统面临严峻考验,同时C2C市场急需规范,健康发展。

 

  莫岱青表示,新拍拍网的出现使得淘宝有了竞争对手,这种竞争利于市场的持续。任何一个行业我们都不希望一家企业独大,百花争鸣才会长长久久。新拍拍网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短时间内要撼动淘宝地位还比较难,但至少我们已经看到C2C市场的新生态正在形成,淘宝C2C垄断地位开始面临挑战,C2C迎来新生态变化端倪。

 

  (3)平台卖家

        淘宝上中小卖家生存空间受挤压,“出淘”行动或越发频繁。中小卖家是淘宝成长的主要动力之一。IPO之后,透明的监管,公开的业绩等,需要企业健康的经营。有观点认为,鱼龙混杂的中小卖家,可能是阿里在上市之后,需要重点治理的对象。

 

  阿里想要在美国获得一个高的融资,就必须在财务透明丶增长预期等多方面满足美国投资者,扩张的同时需要赚钱。赚钱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淘宝天猫。这样一来天猫淘宝的加盟费,抽点等等可能会针对不同量级的卖家进行进一步的区别对待。另外淘宝上的推广,无论是直通车,钻展等会被更大力度的引导进入并使得竞争更加激烈,这样开店的成本很有可能要提高。这样一来淘宝上中小卖家的生存会被挤压,生长空间也会变得越来越窄。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少卖家“出淘”。

 

  淘宝早已不再是中小卖家的“创业天堂”。有网络大量公开披露数据表明:阿里现在所有开店的淘宝卖家有约950万,其中300多万卖家网店停运、倒闭或不更新,剩下的网店超过80%都亏损(亏损:指投入成本对比销售额),还有约10%多的网店忙碌一年仅够持平(不赚钱),而真正赚钱的只有不到百分之几。特别是新拍拍网的上线,给中小卖家提共了机会。广大C2C卖家现今可以“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降低网销渠道不可控风险。

 

  (4)网购用户

 

  上市对用户无直接影响,消费风险降低还不一定。阿里上市对用户或没有直接影响。天猫、淘宝售假等诚信问题是影响阿里上市的风险因素,对广大该平台上的消费者来说,上市是否意味着以后的消费风险将降低,答案或不一定。据了解,目前淘宝对卖家实行实名认证,履行了一定的监管义务,但是假货、欺诈等问题依旧存在,这是阿里需要长期努力的一项工作,并不是一朝上市就可以解决的。

 

  (5)电商行业

 

  对上市成员企业是“大树底下好乘凉”。阿里的上市,对一起上市的成员企业、入股控股、全盘并购企业、阿里部分紧密合作伙伴,对它们来说是“大树底下好乘凉”。有了充裕的资金,对企业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各成员企业可借助阿里巴巴强大的资源优势更好的发展自身企业的业务。

 

  对电商行业而言,平台上卖家日子更难过。而对其他电子商务企业如淘宝网、天猫平台上的广大中小卖家而言,阿里的上市势必是件好事。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的关注,每年的业绩发展至关重要。而为了获得更多的经营业绩,势必会不断的增加收费的项目或者盈利的手段。这对卖家来说,在本就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现状下,日子将更加难过。

 

  3.5主要挑战

 

  3.5.1团队人才

 

  随着阿里即将在美国成功上市,为持股员工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另外一种局面就是员工正大量售出手中的股份并离开公司。阿里在招股书中也表示,很难保留或再激励这部分员工,这也为阿里上市后对团队人才造成挑战。按照阿里规定,持股员工都为在公司工作五年及以上,这些员工对所属岗位工作熟悉,了解过去,能更有效率的为公司作贡献,而任何新员工的加入,都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熟悉过程,这势必对阿里整体业务的发展造成挑战。上市前后大量员工流失,几乎是那些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所要面对的共同挑战。

 

  3.5.2移动互联网

 

  移动电商已成为电商大佬争抢的“蛋糕”。京东、苏宁、当当网、唯品会、聚美等在移动端的发展促进了行业的激烈竞争。而对于BAT三家互联网巨头来说,最重要的三个关键点,流量入口,整合并购,移动支付工具,在这三点上,阿里并没有展现出强劲的生存能力。在营收方面,百度移动营收也占到了总营收的30%,远超阿里。

 

  这些企业已经绕道了阿里的后方,在移动端发起强有力的挑战。因此阿里上市后,应将有更多的资金加速布局及弥补自己的“短板”在深耕现有移动端布局情况下,可以通过并购移动互联网公司来加速发展并完善自身的产业链条。

 

  3.5.3关联交易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助理分析师钱海利表示,马云及阿里巴巴近年来投资并购的企业达上百家,而这其中部分是以马云个人名义或与其他关联资本投资,而与史玉柱联合收购华数传媒的款项借自天猫;阿里投资优酷土豆、中信21世纪等均有马云发起的云峰基金参股。

 

  未来阿里与这些关联公司的交易因上市需透明化,但这些不在上市范围内的公司交易行为则不受市场监督约束,尤其是看似已理清关系依然藕断丝连的阿里小微金服,这将加大投资者或承受双方非规范性交易风险的可能,并且阿里早前也有支付宝VIE事件的案底在身,马云“曲线投资”后的复杂结构不可不防。

 

  3.5.4物流软肋

 

  目前,在物流领域,阿里一直存在短板。而其菜鸟网络的整体计划是,在5-8年内打造遍布全国的开放式、社会化物流基础设施,建立一张能日均支撑300亿网络零售额的智能骨干网络,让全中国城市的网络包裹在24小时内送货必达。从2013年5月至今,菜鸟网络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杭州、武汉、郑州、重庆、成都等15个城市布点仓储中心。

 

  2013年,布局多年的菜鸟网络包括大家电(大型家用电器)在内,阿里系电商可以送货入户至全国2600多个区县、38000多个乡镇,50多万个村。2013年双11阿里包裹量突破1亿单,庞大的物流业务量,这最后一公里是阿里一直的软肋。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表示,物流一直是阿里巴巴的一个软肋,尤其是每年双十一的物流爆仓直接暴露了阿里在物流方面的不足,而单单依靠“四通一达”等民营快递,在配送时效性、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也成为影响用户体验的诟病。

 

  阿里一直对外宣称不会自建物流,但从入股星辰急便、百世物流,到投资海尔日日顺以及与中国邮政、上海众萃物流的合作,可以看出阿里很早就开始从多方面弥补在大家电配送、县域配送以及冷链物流上的不足。尤其阿里投资建设菜鸟网络,搭建社会化物流平台,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然而正在布局中的菜鸟网络自成立起就备受争议,甚至被质疑成为圈地工具。可以看到在2013年“双11”,物流问题依旧严峻,菜鸟网络并未发挥极致的作用。

 

  可以看出,阿里目前还是主要依靠和“四通一达”的合作,上市招股书中物流也是阿里提及较少的部分,是其上市软肋。

 

  3.5.5国际竞争对手

 

  阿里在美国市场上直接的对手就是亚马逊和eBay。亚马逊和eBay在美国发展多年已经形成了客户群、流量、知名度、信誉度等。阿里作为外来者想抢占他们的地盘还会有些难度。另外阿里在国际市场上还将与欧洲zalando、印度kobo、西班牙wuaki等大批国际知名在线零售商展开直接竞争。因此上市后阿里靠体量与这些对手竞争是行不通的,还需要强劲的业务模式、持续的盈利能力、可观的市场前景等。

 

  3.5.6其它挑战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阿里巴巴商学院副教授裘涵表示,上市后的阿里必将从资本市场获得后续发展的充裕资金,然其面对的挑战还是巨大的。作为最核心业务的淘宝增速放缓、瓶颈已现,同时税收政策还是其悬在头顶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天猫B2C业务虽发展快速但面临的竞争不小;另外在移动电商、O2O领域,当下呈现出群雄乱战之格局,鹿死谁手还孰能难料;云计算等其他业务尚未进入快速增长的通道。当下看来,美国资本市场毫无疑问会给阿里较高的股价估值或者说市盈率,但是接下来能否持续支撑股价的不断高企,就要看阿里接下来在全球电商行业中动态竞争的发展态势了。

 

  3.6法律风险

 

  在法律风险上,主要存在四大风险: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假货、商标侵权法律风险、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反垄断法律风险。

 

  3.6.1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兴认为: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不直接承担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阿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风险并不大

 

  谈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对其加以规范,只能靠现行有效的其他法律规范进行法律责任分析,因此针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并不是买卖交易的双方,在电子商务平台的买卖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不一定和平台有关系。无论是B2C、C2C,甚或是B2B,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所提供的仅是一个经营平台,也可以叫做电子商铺,电子商铺的装修、经营都是由经营者完成的,并不是第三方平台本身直接完成。因此,原则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针对电子商铺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是侵权主体,也不存在主观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点,如果第三方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无疑就赋予了第三方平台审查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的义务,而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是法律赋予政府机关或者司法部门的权力,并没有赋予第三方平台,因此第三方平台确认或处理一个经营者或者一个交易行为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有两种例外:

 

  第一,权利人向第三方平台投诉并附有有效的权利证明,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经营者准确的经营主体信息,第三方平台不提供或者不能准确提供的;

 

  第二,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已经明确认定了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且第三方平台已经明知的情况下,仍允许经营者在第三方平台上经营的。

 

  总得说来,阿里巴巴集团上市,天猫、淘宝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风险并不大。

 

  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红燕认为:

 

  ——赴美上市隐藏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阿里或将在“刀尖上跳舞”

 

  阿里赴美上市隐患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选择赴美上市,有点刀尖上跳舞的感觉,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知识产权保护最严苛的国家,美国发表报告指出中国商业侵权问题令人极其关注,决定继续将中国列入侵犯知识产权的“黑名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RSTR)公布了年度《特别301报告》,即所谓的“知识产权黑名单”,中国、印度等国因未妥善保护美国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因而再次上榜,被列入全球10大“重点观察”国家。这也是1989年开始公布此项报告以来,中国连续第25年被列入“重点观察名单”。

 

  阿里目前可以对平台上的假冒现象进行“查处,堵截和引导”,但是却无法从根源上根除这种现象。

 

  在已披露的公告中提到“未来条件允许,我们将积极参与回归国内资本市场”,可以说是阿里赴美上市是形势所推动,但阿里自己也清楚其各方面的准备尤其是知识产权的准备不见得充分。美国极度注重保护知识产权,阿里旗下“万能的淘宝”里,次货当正品卖,假货当真品卖。这是淘宝C2C模式面临最大的问题之一。阿里选择到美上市可能为此要面临很大的诉讼风险。即使上市,之后的问题也会很麻烦,不排除国外的品牌厂商提起诉讼。针对上市公司的诉讼,在美国已经形成一个成熟的产业链,背后捆绑着做空机构、律所、股民的多方利益。

 

  3.6.2假货、商标侵权法律风险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

 

  ——淘宝假货侵权处理机制或将影响阿里巴巴上市

 

  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对于卖家售假是否承担责任,司法实践中大多借鉴著作权领域的通知删除规则来判断交易平台是否存在过错,即当权利人发出权利被侵害的通知后,交易平台需要在初步核实后删除链接。

 

  但是,很多情况下仅仅采取删除链接并不充分,交易平台采取措施不仅要及时,还要能防止侵权的继续发生,否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主观过错,进而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淘宝已经有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机制,但是存在三大问题:

 

  其一,淘宝几乎主要依赖投诉才进行处理的事后机制,在打击假货的事先预防方面做得不够;

 

  其二,淘宝对于侵权投诉的处理效率非常低,通常在接到投诉后一周以上甚至十几天才处理,按照通知删除规则,也没有做到“及时”;

 

  其三,对于权利人反复投诉的同一卖家的售假,淘宝仅删除侵权链接,并未能防止侵权的继续发生。

 

  3.6.3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本虎认为:

 

  ——阿里上市面临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或被建议取消“双十一”

 

  阿里赴美上市,面临着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不正当竞争属于其中之一。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的形式有多种,比如“虚假宣传”,在2013年淘宝双十二活动中,阿里为推广其无线产品,曾打出使用淘宝客户端即可获500万元的宣传文案,事实上这500万只是赠与用户的一注彩票。

 

  比较典型的还有“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在阿里与腾讯打车补贴大战中的倒贴返现行为,和“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的外贸补贴行为,显然都是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在阿里本次上市中,双十一促销活动面临着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由于美国法律制度与国内不同,尤其是美国各州对电商的法规监管也有差异,阿里的双十一低价促销活动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从而触犯到联邦法或各州州法中类似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导致面临诉讼的风险。对此,阿里可能被建议取消双十一。

 

  既然选择在美上市,必然要遵守其游戏规则,不正当竞争只是阿里面临的法律风险之一,阿里上市,任重道远。

 

  3.6.4反垄断法律风险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

 

  ——阿里在美上市,反垄断法律风险是绊脚石

 

  阿里的上市,反垄断问题是不得不提及的话题。在美上市,将面临与国内不同的法律制度,所以就不得不先对美国的反垄断法治环境有初步了解。美国的反垄断制度从1890年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经历了百年演进,形成美国特有的垄断与竞争并存的态势。美国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也是最发达的经济大国,正是这种格局给其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既能维护资本集中,又能保证创新能力。

 

  不过经过多年的演变,美国对待反垄断的态度也有了变化,不再简单地防止市场独占、操纵价格等,而开始着眼于如何阻止专利保护以外的技术垄断。再加上各届政府对待反垄断的政策取向不尽相同。小布什政府对垄断较为宽容,而现任的奥巴马政府对大企业的垄断则比较严厉。

 

  上市之前,阿里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不及Facebook、twitter等全球企业,但是也可称之为是大企业,足够入奥巴马政府的法眼。阿里在反垄断一事上的表现也不是一帆风顺。最近的两起涉嫌反垄断事件——恒生电子并购事件和高德地图收购案例,商务部都已介入,立案审查。此外,阿里旗下的支付宝业务在国内也有绝对垄断的占有率。阿里在美上市,反垄断这个绊脚石不得不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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