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8月2日晚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爆炸成为全国的关注焦点。据附近居民称,该工厂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虽有职工举报,但企业却一直没有停产整顿。事故之后,昆山市当地安监部门决定从8月3日起,对涉及铝合金、镁合金等抛光加工工艺的40余家企业进行部分停工自检,此次停工主要是抛光环节。
没出事故之前,有人举报却不见相关部门出面;出了事故之后,安监部门马上要求全面整顿。这样的做法,在过去类似的重大安全事故之后屡见不鲜。在看多了煤矿出了事故停产整顿后再复产,工厂毒气泄漏之后自检再开工,如今,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企业必然会再度开工,加班加点,赶工期、抢进度,把因为短暂停工延误的工作“补”回来。之后,各式各样的工厂事故、生产事故依然会发生,只不过换了时间、地点与厂名。
原因何在?从昆山爆炸事件中即可见端倪。任何安全事故绝非从天而降,之前必然有各种迹象,而关键在于人们是否重视,并依据危险信号及时排除隐患。既然事发前有工人向有关部门举报,这意味着该企业生产中的危险早已存在,粉尘过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但这样明显存在隐患的信号,为何工人举报之后没有了下文?为何中荣金属的管理方没有及时整改?很显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停产整改势必要耽误工期,这对管理者来说意味着金钱的损失,他们自然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而很多时候,安监部门和工厂往往达成“默契”,只要不发生事故,自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旦事故发生,安监部门则用运动式的整顿工作,来掩盖之前的渎职或失职。
可以说,类似昆山爆炸事件这样的安全事故,很多时候都是“人祸”而非“天灾”。当然,事故之后总会有一批官员被问责撤职,但这对于逝去的生命来说,已然于事无补。因此,与其事后运动式的整顿,不如建立严格、规范、周全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改革安监部门的巡查机制,加大事故之前的各项巡查与监视,建立高效畅通的安全事故举报核查渠道,及时清除各种小隐患。